天泽信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8-148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24日,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融资并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江信息”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并同意
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融资及
担保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
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或“银行”)签订了编号 ZB9308201800000018《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
证合同》”或“本合同”),同意为远江信息(即借款人或债务人)与浦发银行(即
贷款人或债权人)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签订的编号 93082018280213《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且在批准的融资额度、
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因此不再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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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
保证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1、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在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的期间
内与债务人(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
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币种) 伍仟万元整(大写)为限。
2、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
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主合同变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限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
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等情形,如未加重保证人责任的,无需经保证人同意,债权
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权益将不受该等变更的影响,保证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
减免。
6、违约处理: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本
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
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7、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后生效(即自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
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28,758.0005 万元,占
2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的比例不超过
13.80%;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浦发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ZB9308201800000018)
3、浦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93082018280213)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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