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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泽信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交易方案调整后)2020-05-25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4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交易方案调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2020年5月25日,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集团”)、湖南
潇湘鑫晟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潇湘鑫晟基金”)、孙
伯荣以及肖四清等四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中住集团、孙伯荣与潇湘鑫晟
基金等三方此前签署的《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

约定进行了变更调整,同时中住集团与潇湘鑫晟基金双方同意终止此前签署的
《表决权委托协议》和《放弃行使表决权协议》。根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后,中住集团直接持有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或“公
司”)53,561,4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 的12.76%;一致行动人孙伯荣直接持有公司32,981,32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的7.86%;潇湘鑫晟基金直接持有公司8,523,3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03%。
     2020年5月25日,中住集团与肖四清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约定,
中住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合计拥有上市公司32,981,32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7.7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的7.86%;肖四清除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合计48,066,740股股份外,通过《表决权
1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496,97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19,672,710 股。

                                              1
            委托协议》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01,628,22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
            的23.85%、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4.22%。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将由控股股东中住集团、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变更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均为肖四清。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住集团、实际控制人孙伯荣的通知,
            中住集团、孙伯荣与潇湘鑫晟基金、肖四清等四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天泽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中住集团、孙伯荣与潇湘鑫晟基
            金等三方此前于2020年5月15日签署的《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协议》的部分约定进行了变更调整,同时中住集团与潇湘鑫晟基金双方同意终
            止此前于2020年5月15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放弃行使表决权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潇湘鑫晟基金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住集团持有的公司8,523,394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2.00%、占公司总股 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的

            2.03%,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5,233,94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
            元。
                    2020年5月25日,中住集团与肖四清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住集团
            同意将其所持天泽信息53,561,4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以下简称“委
            托股份”)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

            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肖四清行使。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的权益变动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剔除公                                                 剔除公
                                                      司回购                                                 司回购
                                                      专用账                                                 专用账
股东                           持有表决      持有表                                    持有表决     持有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户中的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户中的
名称                           权股份数      决权股                                    权股份数     决权股
        (股)         例                             股份数    (股)        例                             股份数
                               量(股)      份比例                                    量(股)     份比例
                                                      量后的                                                 量后的
                                                      持股比                                                 持股比
                                                        例                                                    例
中住
       62,084,881    14.57%    62,084,881    14.57%   14.79%   53,561,487   12.57%        0          0%       0%
集团


                                                        2
孙伯
       32,981,320       7.74%   32,981,320   7.74%    7.86%    32,981,320   7.74%    32,981,320    7.74%    7.86%
荣
一致
行动
       95,066,201    22.31%     95,066,201   22.31%   22.65%   86,542,807   20.31%   32,981,320    7.74%    7.86%
人小
计
潇湘
鑫晟       -              -         -          -        -      8,523,394    2.00%     8,523,394    2.00%    2.03%
基金
肖四
清
(直
       48,066,740    11.28%     48,066,740   11.28%   11.45%   48,066,740   11.28%   101,628,227   23.85%   24.22%
接、
间
接)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住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孙伯荣;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变更为肖四清。上述权益变动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
               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住集团、孙
               伯荣、潇湘鑫晟基金及肖四清均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住集团、
               孙伯荣、潇湘鑫晟基金及肖四清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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