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6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书面送达、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
一号交易广场 5 楼 A 区(天泽信息)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全体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2年4月29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
告》同日亦刊登于《证券时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或“年审会
计师”)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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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及《2021年年度审计
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
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
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刘灿辉先生、邓路先生、赵德军先生,分别向董事
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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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肖四清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客观总结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真实反映了2021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6,397.5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4.91%;
营业利润-271,250.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50%;利润总额-272,575.4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25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605.35万元,较
去年同期下降207.3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或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已于2021年2月19日前全额归还以前
年度占用本金5,001万元,并于2021年3月18日归还占用期间利息3,197,309.92元。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伯荣先生已于2021年4月28日归还以前年度占用本金
1,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
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专项说明。 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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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事
务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具体内容
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1名
回避表决(肖四清先生);0名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针对纳入评价范
围的业务与事项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以较好执行,基本达到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同时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
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合规运营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
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得到有效执行及充分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7,605.35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3,620.7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4,180.01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为不影响公
司未来整体业务的健康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需求,并兼顾股东的长期
回报,及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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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
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同时结合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并授权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续聘协议
等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第五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2年度第五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
理,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第五届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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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补选罗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肖燕女士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佘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
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
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
专项说明。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努力消除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造成
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
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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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
名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在长沙市开
福区通泰街街道万达广场 B 座 16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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