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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泽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9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借新还旧并接受关联担保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1,500.00 万元。后经展期及借新还旧,公
司应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前偿付剩余贷款本金 810 万元。
    鉴于上述贷款即将到期,公司计划再次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秦淮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借新还旧,贷款金额为 810 万元,贷款期
限为 3 年,并由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信息”)和孙伯荣先生
继续对该笔展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罗博先生曾担任远江信息董事长,且孙伯荣先
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公司本次接受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我们认为:远江信息和孙伯荣先生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有效减轻公司贷款压力。同时,远江信息和孙伯荣先生
此次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
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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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前已经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
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事项。




                                      独立董事:刘灿辉、邓路、赵德军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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