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泽信息 股票代码:300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地休闲广场 1-1301 通讯地址: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地休闲广场 1-1301 一致行动人:孙伯荣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协民社区蚂蝗桥**** 通讯地址: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地休闲广场 1-1301 一致行动人:肖四清 住所:湖南省汉寿县龙潭桥乡居委会****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 1 号交易馆 6 楼 A 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 15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泽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3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天泽信息、公司、本公司、 指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集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团”) 公司股东孙伯荣先生为中住集团的控股股 东;因此,孙伯荣先生与中住集团是一致行 动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 与中住集团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肖四清先生可以通过《表 决权委托协议》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天泽信 一致行动人 指 息股份表决权数量;因此,肖四清先生与中 住集团是一致行动人。 鉴于肖四清先生与孙伯荣先生的关系不属 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 行动,且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 来、一致行动约定或其他安排;因此,肖四 清先生与孙伯荣先生不是一致行动人。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10 时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10 时在阿里 巴巴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中住集团所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股份,致使中住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27,896,506 股,(1)中住集团直接拥有公 司权益比例由 7.37%变为 0.76%,暨直接持 股比例降至 5%以下,(2)中住集团及其一 4 致行动 人合 计拥 有公司 权益 比例 变动 6.61%的行为。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中住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金薇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03510402X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地休闲广场 1-1301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遥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和销售;金属材料、仪器仪表、专用设备的销售;道路普通 经营范围 货物运输;国内贸易(不含专项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孙伯荣先生持股 65%、金薇女士(孙伯荣先生之配偶)持股 股权结构 35% 2、孙伯荣基本情况 姓名 孙伯荣 曾用名 孙伯雄、奥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21119630620****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协民社区蚂蝗桥**** 通讯地址 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地休闲广场 1-1301 拥有香港居留权(临时居留权)、菲律宾特别退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居住签证(永久居留权) 3、肖四清基本情况 姓名 肖四清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3052419840206**** 住所 湖南省汉寿县龙潭桥乡居委会****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 1 号交易馆 6 楼 A 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住集团、孙伯荣、金薇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 中,因中住集团等未能履行(2021)苏 05 民初 1430 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苏 05 执恢 3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 卖、变卖中住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27,896,506 股。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成功拍卖,导致中住 集团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27,896,506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一致行动人肖四清先生计划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42,146 股。 除上述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2)苏 05 执恢 3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于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成功公开拍卖 中住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导致中住集团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27,896,506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住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肖 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天泽信息 62,244,8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住集团及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0,141,399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1.3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住集团及孙伯荣先生、 肖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244,893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4.75%,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比例下降6.61%。其中,中住集团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3,201,508股,持股比例为0.76%,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权益变动日 权益变动方 权益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 股东名称 期 式 (股) (股) 例 2022 年 8 月 执行法院裁 中住集团 -27,896,506 3,201,508 0.76% 15 日 定 孙伯荣 - - - 16,721,320 3.96% 肖四清 - - - 42,322,065 10.03% 小计 - - -27,896,506 62,244,893 14.75% 注1: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9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 31,098,014 7.37% 3,201,508 0.76% 股份 其中:无 中住集团 限售条件 31,098,014 7.37% 3,201,508 0.76%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6,721,320 3.96% 16,721,320 3.96% 股份 其中:无 孙伯荣 限售条件 16,721,320 3.96% 16,721,320 3.96%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合计持有 42,322,065 10.03% 42,322,065 10.03% 股份 其中:无 肖四清 限售条件 10,580,516 2.51% 10,580,516 2.51% 股份 有限售条 31,741,549 7.52% 31,741,549 7.52% 件股份 合计持有 90,141,399 21.36% 62,244,893 14.75% 股份 其中:无 合计 限售条件 58,399,850 13.84% 30,503,344 7.23% 股份 有限售条 31,741,549 7.52% 31,741,549 7.52% 件股份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住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所持 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一致行动人肖四清先生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80,516 股,持有有无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31,741,549 股。相关股份质押、冻结等 受限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现有总 股东名称 股份质押情况 股份被冻结情况1 (股) 股本比例 1 此处被冻结情况包括司法标记情形。 10 占其所 占现有 占其所 占现有 累计质押股 累计被冻结 持股份 总股本 持股份 总股本 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住集团 3,201,508 0.76% - - - 3,201,508 100.00% 0.76% 孙伯荣 16,721,320 3.96% 10,000,000 59.80% 3.96% 16,721,320 100.00% 3.96% 肖四清 42,322,065 10.03% 21,973,000 51.92% 5.21% 42,322,065 100.00% 10.03% 合计 62,244,893 14.75% 31,973,000 51.37% 7.57% 62,244,893 100.00% 14.75%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因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等未能履行无锡通汇 投资有限公司与孙伯荣、孙珮莎、金薇、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一案付款义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8 月出具《执行结案通 知书》((2021)苏 02 执 534 号),裁定将孙伯荣先生所持公司 1,626 万股股份 交付给无锡通汇投资有限公司。 除此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其他买卖天泽信息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20 年 5 月 25 日,中住集团与肖四清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住集 团将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 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后,肖四清先生拥有的公司表决 权股份数量减少至 45,523,5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金 薇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孙伯荣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肖四清 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天泽信息投资者服务办公室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一号交易广场 5 楼 A 区 3、联系人:章军、葛梓雯 4、联系电话:0755-84826159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 竹湖街道湘江北路一段 上市公司名称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369 号 5 栋 1 层 105 号房 (中部进出口商品展示 交易中心) 股票简称 天泽信息 股票代码 300209 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 信息披露义务 中住集团(一致行动人:孙伯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地休闲广场 1-1301、深圳 人名称 荣、肖四清) 联系地址 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 1 号 交易馆 6 楼 A 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中住集团 的一致 行动人 肖四 注:中住集团的一致行动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清先生为 上市公 司第一 大股 人肖四清先生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东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注: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1、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股):31,098,014 持股比例:7.37%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2、孙伯荣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持股数量(股):16,721,320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比例:3.9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3、肖四清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股):46,384,415 持股比例:11.05% 合计持股数量为 90,141,399 股,持股比例为 21.36%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1、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变动数量(股):27,896,506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6.61% 变动比例 2、孙伯荣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股):0 变动比例:0.00% 3、肖四清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股):0 变动比例:0.00% 合计变动数量为 27,896,506 股,合计变动比例为 6.61% 在上市公司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司法拍卖)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因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等未能履行无锡 人在此前 6 个 通汇投资有限公司与孙伯荣、孙珮莎、金薇、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月是否在二级 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付款义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8 市场买卖该上 月出具《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苏 02 执 534 号),裁定将孙伯荣 市公司股票 先生所持公司 1,626 万股股份交付给无锡通汇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17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是□ 否□ 准 是 否 已 得 到 批 是□ 否□ 准 18 (本页无正文,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金 薇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孙伯荣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肖四清 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