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的相关事项
为促进跨境电商主业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长沙有棵树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有棵树”)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飞书深诺数字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书深诺”)。飞书深诺将以货币资金
2,100.00 万元对长沙有棵树进行增资,其中 78.5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2,021.4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沙有棵树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
币 1,142.86 万元增加至 1,221.37 万元,飞书深诺将持有长沙有棵树 6.43%股权(对
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78.5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沙有棵树仍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进一步充实长沙有棵树发展资金,并且
能够充分利用飞书深诺的渠道与品牌优势,推动公司跨境电商主业的稳健发展。
本次交易的履行,有利于推动长沙有棵树继续取得优质发展,进一步提升长沙有
棵树的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快速提升业
务规模,增强整体竞争力。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长沙有棵树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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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事项。
独立董事:刘灿辉、邓路、赵德军
202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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