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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18-11-1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的授予事项及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获授限制性股
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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