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事 项前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收购滁州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收购滁州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通过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 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本富 吴晶妹 李尚荣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