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讯飞鸿”或“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林菁先生和郑贵祥先生分别与北京中海丰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海丰润”)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签署生效了《北京佳讯飞鸿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原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二)》。根据原协议约定基础,现经双方平等协商,林菁先生和郑贵祥先
生分别与中海丰润于 2018 年 9 月 23 日签署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就原协议转让价
款及支付方式进行了补充约定,将转让价格由每股含税价格 5.48 元调整为每股含
税价格 5.61 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内容
原协议约定:
林菁先生将其持有的佳讯飞鸿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2,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数
3.53%)转让给中海丰润,以标的股份 2018 年 9 月 14 日股票收盘价 90%确定,即
每股含税价格为 5.48 元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 11,508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
仟伍佰零捌万元整);郑贵祥先生将其持有的佳讯飞鸿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1,6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数 2.69%)转让给中海丰润,以标的股份 2018 年 9 月 14 日股票收
盘价 90%确定,即每股含税价格为 5.48 元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 8,768 万元(大写:
人民币捌仟柒佰陆拾捌万元整)。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中海丰润须支付 11,508 万元(大
写: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零捌万元整)至林菁书面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 8,768 万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陆拾捌万元整)至郑贵祥书面指定的银行账号。
现补充约定为:
林菁先生将其持有的佳讯飞鸿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2,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数
3.53%)转让给中海丰润,按照不低于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90%确定,即每股含税价格为 5.61 元进行转让,转
让价款为 11,781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捌拾壹万元整);郑贵祥先生
将其持有的佳讯飞鸿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1,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数 2.69%)转让给
中海丰润,按照不低于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市
公司股票收盘价 90%确定,即每股含税价格为 5.61 元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 8,976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柒拾陆万元整)。
自补充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与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之间的差额分别支付至林菁、郑贵祥书面指
定的银行账号。
除上述补充外,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二、 备查文件
1、《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2、《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