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 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8 月 20 日,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相关财务数 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根据2017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在交易中承担代理人职责的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 司2020年第四季度对业务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并于当季进行了账务处理,故本次 调整不影响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更为严谨的反 映公司财务信息,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 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 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46,876,163.35 -75,947,194.04 370,928,969.31 其中:营业收入 446,876,163.35 -75,947,194.04 370,928,969.31 二、营业总成本 423,066,697.11 -75,947,194.04 347,119,503.07 其中:营业成本 287,710,299.97 -75,947,194.04 211,763,105.93 2、对2020年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收入 328,086,385.39 -75,947,194.04 252,139,191.35 减:营业成本 223,194,372.38 -75,947,194.04 147,247,178.34 (二)、更正事项对2020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730,006,435.99 -75,947,194.04 654,059,241.95 其中:营业收入 730,006,435.99 -75,947,194.04 654,059,241.95 二、营业总成本 668,914,355.61 -75,947,194.04 592,967,161.57 其中:营业成本 467,030,755.14 -75,947,194.04 391,083,561.10 2、对2020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收入 478,657,795.77 -75,947,194.04 402,710,601.73 减:营业成本 324,301,015.74 -75,947,194.04 248,353,821.70 根据本次财务信息更正要求,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更 正后的定期报告详见更新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 报告》。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公司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 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 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 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 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