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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许鸿斌)2022-04-2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许鸿斌)

    本人作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公司共计召开七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
的情形。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
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
对2021年度参加的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公司共计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三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
建议,并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
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2021年4月27日,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 <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7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调整2019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2月1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增加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管理层在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
进行了评估,认为现有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
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021年,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
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2021年,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2021年,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
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
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健全内部控制。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   其他事项

    1、 2021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1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1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
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
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2022年度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2021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许鸿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