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2022-04-2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
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
预计情况存在差异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飞鸿云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鸿云际”)发生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约为人民币 768.31 万元。经核查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容 (万元) (万元)
比例 差异(%)
向关联人
采 购 产 软硬件产品
品、技术 飞鸿云际 采购、技术 768.31 1,818.18 1.39% -57.74%
开发与服 服务
务
向关联人
销 售 产 软硬件产品
品、技术 飞鸿云际 销售、技术 0.00 181.82 0.00% -100.00%
开发与服 服务
务
合计 —— —— 768.31 2,000.00 —— ——
备注:上述数据经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飞鸿云际之间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
按照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所确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较大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鸿斌、王泽莹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