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 102 会 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59 人,所持股份 149,374,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5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所持股份 145,856,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666%。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1 人,所持股份 3,51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2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57 人,所持股 份 65,690,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4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9%;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81%;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49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5%;弃权 206,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4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31%;弃权 20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9%;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81%;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9%;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81%;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9%;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81%;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49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5%;弃权 206,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4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31%;弃权 20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 146,6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 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9%;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24%;反对 2,55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81%;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魏海涛、王源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