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2023-03-29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期间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发布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
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1
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
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