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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讯飞鸿: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03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3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 102 会
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28 人,所持股份 121,774,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6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所持股份
119,163,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7%。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 人,所持股份
2,61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6 人,所持股
份 43,953,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1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会议。
    6、公司独立董事许鸿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3 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许鸿斌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
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5%;
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3%;弃权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176,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64%;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23%;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5%;
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3%;弃权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176,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64%;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23%;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5%;
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3%;弃权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176,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64%;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23%;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联股东林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贵祥先生、关联股东刘文红女士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1,515,7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16%;
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78%;弃权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15,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16%;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78%;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贵祥先生、关联股东刘文红女士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1,515,7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16%;
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78%;弃权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15,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16%;反对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78%;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源、龚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