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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光电: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04-2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田阳                 董事             因公出差国外                  雷利宁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侯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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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77,116,197.10           135,967,503.71                  30.2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4,266,401.12           8,296,707.41                 7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1,407.93           21,878,838.56                 -99.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05                    0.0891               -99.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1                    0.0338               71.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1                    0.0338               71.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                    1.08%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                    0.62%                 1.0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66,757,910.11          1,055,382,670.16                  1.0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834,485,267.25           814,847,615.63                   2.4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879                    3.3196                2.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5,312.98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139,623.50 主要系政府项目递延收益转入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4,066,21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5,636.46

减:所得税影响额                                                           769,487.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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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64,870.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LED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技术进步明显,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在生产成本逐年降低的同时,产品价格也出现

了下降的趋势,这也是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普遍规律。公司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同期原材料价格降低、
公司规模效应作用下,公司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降低,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但市场竞争加剧及

技术进步仍然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优势产品白光LED具有较强的市场应用前景,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公司人力成本的上
升,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保持公司LED产品的竞争优势。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均为合作多年的长期客户,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往亦未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制订
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发生呆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若

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产生较
大影响。

    4、技术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公司一直致力于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技

术水平和工艺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鉴于LED行业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及时更新技术,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或者由于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技术开发失败或新技术无法产业化,将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步

伐,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5、规模扩大的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拥有了业内领先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来稳定和壮大优秀人才队伍,但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不能随着业务增长而同步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奉行“爱才之德,知才之能,用才之长,用共有理想集聚人才”的人才观,将积极采取多种人才管理措施,加

强公司人才储备,减少核心管理团队的变动。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76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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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27.35%    67,135,900     67,135,900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7.35%    67,135,900     67,135,900 质押        35,100,000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8%     8,794,986           0.00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                                                      0.00
                                 其他                  2.3%     5,657,005
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                                                      0.00
                                 其他                 1.58%     3,888,313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2%     2,999,985           0.00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                                                      0.00
                                 其他                 1.13%     2,782,1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                                                      0.00
                                 其他                 1.13%     2,772,032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                                                      0.00
                                 其他                 1.05%     2,574,612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     2,484,692           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94,986 人民币普通股                 8,794,986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
                                                               5,657,005 人民币普通股                 5,657,005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
                                                               3,888,313 人民币普通股                 3,888,313
券投资基金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2,999,985 人民币普通股                 2,999,985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2,782,100 人民币普通股                 2,782,100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
                                                               2,772,032 人民币普通股                 2,772,032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
                                                               2,574,612 人民币普通股                 2,574,612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84,692 人民币普通股                 2,484,692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
                                                               1,882,044 人民币普通股                 1,882,044
资基金

                                              公司发行人股东李国平的配偶马黎清是公司另一发行人股东马成章的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女。公司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



                                                                                                                  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期初限售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期末限售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售股数       售股数          数

马成章              67,135,900            0            0    67,135,900 首发承诺               2014-05-18

李国平              67,135,900            0            0    67,135,900 首发承诺               2014-05-18

雷利宁               1,510,556    377,639              0     1,132,917 首发承诺,董监高承诺。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2014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30%;
董金陵               2,391,982            0            0     2,391,982 股东承诺               2015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30%;
                                                                                              2016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40%.

                                                                                              2014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30%;
刘信国                 666,616            0            0      666,616 股东承诺                2015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30%;
                                                                                              2016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40%.

射阳县普之润投
                       960,567    898,595              0       61,972 董监高承诺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资咨询有限公司

射阳县众而和投
                       438,967            0            0      438,967 董监高承诺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资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140,240,488   1,276,234             0   138,964,254             --                      --




                                                                                                                     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汇率变动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93.6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客户的汇票增加所致。

3、其它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52.5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33.91%, 主要系上年度的年终奖发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0.26%,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29.1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成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312.16%,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1.18%,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加利润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8.0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 92.34%, 主要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46.69%,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长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8、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7.89%,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长净利润增长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71.95%,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长净利增长及收购少数股权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100%,主要系上年度收购了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99.49%,主要系本报告期采购量加大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77.57%,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168.7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员工缴纳限制性股票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69.18%,主要系经营活动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与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随着LED行业的持续好转,公司进一步释放了生产产能,加大国内外LED通用照明、LED汽车照明市场的开拓

力度,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711.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30.26%;利润总额为1,547.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6.64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71.95%。2014年一季度,公司计提股权激励成本216.51万元,投入研发费用825.59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专利
授权42项;还有3项专利申请已受理,其中发明专利受理1项。

                                                                                                           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未来展望
       公司将继续保持并扩大在LED封装领域的优势,巩固和加强白光LED的国内领军者地位。同时,以公司现办公工业园区

为LED封装生产基地、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为汽车信号/照明生产基地、花都机场高新科技产业基地为LED照明生产基地的产
业布局,充分发挥公司LED产业链优势,为公司在LED行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公司将结合LED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借助公司在白光LED领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以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
划行权业绩条件为目标,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将积极向LED产业链下游延伸,以优势互补为原则,

兼顾协同效应及成长性,积极寻找优质标的,通过整合实现公司跨跃式发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12月25日,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组成联合体和珠海城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
了《珠海市公共绿色照明LED路灯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二标段)》(合同编号:2012-GG003-DL03)。该合同已于2013

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已通过验收合格,处于质保期。

       (2)2013年12月23日,公司作为牵头人,收到了“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第六标段“广州建交(公)
中字[2013]第[7214]号”、第七标段“广州建交(公)中字[2013]第[7232]号”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标单位。承包内

容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发包内容,节能改造服务合作期年限为8年,政府分成电费的分成比例为15%。该公告已于2013年12
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尚待签定合同。
       (3)2014年0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花都区市政道路LED照明节

能改造EMC模式采购项目”包组一西区(编号:TPA[2013]-ZB/C2-058)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标单位,项目投
资回报期为6年。

       本项目已于2014年3月26日由重盈工元与广州市花都区供电局路灯管理所签定了《广州市花都区市政道路LED照明节能
改造EMC模式采购合同》。该合同已于201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尚在建设期。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了4,560.93 万元2013年度签订的销售订单,其中,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订单金额为4,560.93
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签订尚未交货的订单金额为5,820.87 万元。其中,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订单金额为5,820.87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序号           项目                           研究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大功率白光LED关键制 突破 GaN 基大功率白光LED 的产业化关键技术。1、国产化大功率LED产品发光效率 已 提 交 验 收 申
      造技术研究           在外延结构、芯片工艺、封装工艺等方面产生若 ≥85lm/W (350mA);               请,待科技厅组
                           干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为国内封装 2、色温3000-6000K,显色指≥80;织验收。
                           以及应用企业提供优质价廉的大功率白光LED 芯 3、热阻<10℃/W;
                           片和封装产品,提高半导体器件国产化水平       4、700mA加速老化,48小时衰≤5%。
  2 TV专用LED背光模组      以42寸液晶电视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发满足客户 已达到>75%NTSC技术水平。         已达到开发技
                           需求的长寿命、低功耗、超薄、高亮度、广色域                                  术水平并实现
                           的LED背光模组。                                                             产业化。
  3 COB功率型LED关键制造 开发满足客户特种照明需求的,高光效、低成本、已达到光源光效Ra≥80技术水平。已 达 到 开 发 技
      技术开发             体积小、方便安装的COB功率型LED,研究集成型 1、3000k≥110lm/W;              术水平并实现
                           大功率LED制造过程中的共性技术问题。          2、6000k≥120lm/W.             产业化。
  4 陶瓷基LED的制造技术 研究陶瓷基LED制造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通过 1、陶瓷LED器件:热阻≤6℃/W; 获 取 自 主 知 识
      开发                 研究开发新的陶瓷支架、优化产品封装结构、改 光效≥120lm/W;                  产权,待申请组
                           善物料间的匹配、提高产品的可靠性。           2、陶瓷集成封装LED器件:热阻≤ 织结题验收。
                                                                        4℃/W;光效≥110lm/W;
                                                                        3、产能≥18KK。
  5 植物照明               开发出针对叶系、花系、根茎系等植物的LED照明 1、已研发出采用单颗满足植物所 项 目 目 标 已 达
                           光源。                                       需全色谱光源;                 到并实现产业
                                                                        2、针对部分植物已有植物生长所 化
                                                                        需色谱光源方案。
  6 高可靠定向性LED室内 开发高效大功率LED器件的封装技术,开发将大功 开发大功率LED器件的技术,技术 已 通 过 中 期 验
      照明光源产业化关键技 率LED器件应用于室内照明的高可靠定向性LED照 指标光效≥135lm/W,显色指数≥ 收,尚需终期验
      术                   明光源及其低成本产业化制造技术。             85,色温2700-3500K,寿命≥30000 收。
                                                                        小时。
  7 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 研究开发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新型高效大功率 封 装 白 光 后 出 光 效 率 达 到 ≥ COB 产品已产业
      新型高效大功率LED芯 LED芯片的封装技术,开发芯片模块和基于模块封 130lm/W。                        化,待申请组织
      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装的器件产品。                                                              结题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专利
本报告期,公司新增42 项专利授权;3项专利受理,其中发明专利受理 1 项。
(1)本报告期,母公司共有4项专利已获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1                 一种LED灯具电源              2013-10-17     2014-3-19    ZL201320641289.6     实用新型       10年

  2              一种机械式封装LED器件           2013-9-18      2014-3-19    ZL201320579292.X     实用新型       10年

  3                  一种多基色LED                2013-6-5      2014-1-29    ZL201320321282.6     实用新型       10年

  4                    COB光源                    2013-6-5      2014-1-29    ZL201330233286.4     实用新型       10年

(2)本报告期,子公司广州佛达共有5项专利已获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一种LED警示灯弹性底座            2013-08-13     2014-02-19     ZL201320492344.X   实用新型     10年

  2        一种旋转光光学模式的LED警示灯        2013-08-13     2014-02-19     ZL201320492413.7   实用新型     10年

  3            一种LED警示灯用反光杯            2013-08-13     2014-02-19     ZL201320492391.4   实用新型     10年

  4               一种LED前照灯                 2013-08-13     2014-02-19     ZL201320492330.8   实用新型     10年

  5               一种LED警示灯                 2013-08-13     2014-02-19     ZL201320492247.0   实用新型     10年

(3)本报告期,子公司莱帝亚共有30项专利已获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1               一种LED格栅灯盘                 2013-8-5       2014-2-19    ZL201320471646.9   实用新型     10年

  2            一种悬吊灯盘的悬吊结构             2013-8-22      2014-2-19    ZL201320513248.9   实用新型     10年

  3             一种LED悬吊灯反射罩               2013-8-5       2014-2-19    ZL201320471606.4   实用新型     10年

  4           一种LED悬吊灯的悬吊结构             2013-8-5       2014-2-19    ZL201320471607.9   实用新型     10年

  5                 LED防水灯管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1607.7   实用新型     10年

  6         一种LED悬吊灯面罩的固定结构           2013-8-5       2014-2-19    ZL201320471647.3   实用新型     10年

  7        一种LED格栅灯盘的光源固定结构          2013-8-5       2014-2-19    ZL201320471613.4   实用新型     10年

  8                一种LED面板灯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0865.3   实用新型     10年

  9     一种LED防水灯管的面罩与底座的连接结构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0960.3   实用新型     10年

  10              一种LED玻璃灯管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0893.5   实用新型     10年

  11           一种LED灯管基板安装座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0892.0   实用新型     10年

  12             一种LED灯管的灯座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1606.2   实用新型     10年

  13              一种LED悬吊灯盘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0916.2   实用新型     10年

  14               一体化LED灯管                  2013-8-8       2014-2-19    ZL201320481456.5   实用新型     10年

  15          一种LED筒灯角度调节机构             2013-8-22      2014-2-19    ZL201320513216.9   实用新型     10年

  16                一种LED筒灯                   2013-8-22      2014-2-19    ZL201320513177.2   实用新型     10年

  17            一种LED筒灯壳体机构               2013-8-22      2014-2-19    ZL201320513179.1   实用新型     10年

  18            一种LED筒灯光学结构               2013-8-22      2014-2-19    ZL201320513180.4   实用新型     10年

  19             一种球泡灯散热结构               2013-8-5       2014-2-19    ZL201320471608.3   实用新型     10年

  20             一种LED筒灯散热器                2013-8-22      2014-2-19    ZL201320513249.3   实用新型     10年

  21             一种散热型LED路灯                2013-8-21       2014-2-5    ZL201320510715.2   实用新型     10年

  22              一种LED路灯端盖                 2013-8-21       2014-2-5    ZL201320510732.6   实用新型     10年

  23               一种LED隧道灯                  2013-8-21       2014-2-5    ZL201320510733.0   实用新型     10年

  24           一种LED隧道灯光源模组              2013-8-21       2014-2-5    ZL201320510839.0   实用新型     10年

  25             一种LED隧道灯灯框                2013-8-21       2014-2-5    ZL201320510857.9   实用新型     10年

  26    一种LED工矿灯底座和散热之间的连接板       2013-8-22       2014-2-5    ZL201320514000.4   实用新型     10年


                                                                                                             1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7      一种底座和散热器可拆卸的LED工矿灯      2013-8-22       2014-1-1       ZL201320513996.7   实用新型     10年

  28                     悬吊灯                   2013-8-5      2014-2-19       ZL201330372001.5     外观       10年

  29                     隧道灯                  2013-8-21       2014-2-5       ZL201330400053.9     外观       10年

  30                LED工矿 灯(二)             2013-8-22       2014-2-5       ZL201330402250.4     外观       10年

(1)本报告期,母公司共有3项专利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受理日期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1                 一种LED表面胶体粗化方法             2013-12-31         2014-1-3     201310754847.4         发明
   2                     一种LED封装基板                 2013-12-31         2014-1-3     201320892985.4       实用新型
   3                 一种胶体表面粗化的LED灯             2013-12-31         2014-1-2     201320891847.4       实用新型

2、商标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商标权。
3、土地使用权:

本报告期,公司无新增土地使用权。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优质供应商的开发力度,前五大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合计占公司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46.06%。与上年同期相比,前五大供应商均为新进入公司材料采购额前五名的供应商。公司前五大材料供应商维持合理的采
购比例,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3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一方面加强维护老客户关系,一方面加大新客户的开拓力度,本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10.54%,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两家为新进入销售额前五名的客户,两家客户的销售额占比分别在2.5%左右,这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前五大客户维持了合理的销售比例,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30%,或

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结合LED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借助公司在白光LED领域积累的经

验和优势,以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业绩条件为目标努力提升业绩,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7,711.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95%。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LED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技术进步明显,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在生产成本逐年降低的同时,产品价格也出现
了下降的趋势,这也是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普遍规律。公司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同期原材料价格降低、



                                                                                                                1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规模效应作用下,公司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降低,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但市场竞争加剧及
技术进步仍然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优势产品白光LED具有较强的市场应用前景,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公司人力成本的上
升,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保持公司LED产品的竞争优势。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均为合作多年的长期客户,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往亦未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制订
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发生呆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若

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产生较
大影响。

    4、技术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公司一直致力于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技

术水平和工艺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鉴于LED行业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及时更新技术,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或者由于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技术开发失败或新技术无法产业化,将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步

伐,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5、规模扩大的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拥有了业内领先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来稳定和壮大优秀人才队伍,但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不能随着业务增长而同步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奉行“爱才之德,知才之能,用才之长,用共有理想集聚人才”的人才观,将积极采取多种人才管理措施,加

强公司人才储备,减少核心管理团队的变动。




                                                                                                          1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
                                                                                              激励计划经
                                  公司承诺:自披露本激励计划到本激励计划经股东                               期末,承诺人
                                                                                 2013 年 12   股东大会审
                   公司           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                               未出现违反
                                                                                 月 19 日     议通知后 30
                                  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承诺的情况
                                                                                              日。
                                                                                                             发生。
股权激励承诺
                                                                                                             截止本报告
                                  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与限制                                期末,承诺人
                                                                                 2013 年 12   本次股权激
                   公司           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                                 未出现违反
                                                                                 月 19 日     励计划期间。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承诺的情况
                                                                                                             发生。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不适用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不适用
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本报告
                   公司控股股东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                作出承诺至     期末,承诺人
                   和实际控制人                                                  2010 年 08
                                  股份。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承诺履行完     未出现违反
                   李国平与马成                                                  月 28 日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直                毕。           承诺的情况
                   章
                                  接和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发生。
                                  份总数的 25%。3、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1、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融资时所作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止本报告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
                                                                                                             期末,正在履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                作出承诺至
                   公司股东雷利                                                  2010 年 08                  行,承诺人未
                                  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承诺履行完
                   宁                                                            月 28 日                    出现违反承
                                  持有股份的 50%。2、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毕。
                                                                                                             诺的情况发
                                  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生。
                                  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1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自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
               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截至本报告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期末,正在履
间接持有公司                                                             作出承诺至
               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2010 年 08                行,承诺人未
股权的监事刘                                                             承诺履行完
               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2、 月 28 日                   出现违反承
俊莲                                                                     毕。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诺的情况发
               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                           生。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自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
               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间接持有公司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作出承诺至   截止本报告
股权的监事与   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2010 年 08
                                                                         承诺履行完   期末,承诺履
高级管理人员   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2、 月 28 日
                                                                         毕。         行完毕。
李荣军、钟金文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国平、马成章分别出
               具《关于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
               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为杜绝出
               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报告
               (下称"鸿利光电")的利益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
控股股东和实                                                             自股权关系   期末,承诺人
               形,本人出具本承诺函,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2010 年 07
际控制人李国                                                             解除之日起   未出现违反
               任。第一条   在本人作为鸿利光电的股东期间,本 月 18 日
平、马成章                                                               五年         承诺的情况
               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
                                                                                      发生。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鸿利
               光电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鸿
               利光电的股东的,本人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
               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公司股东众而和、普之润、雷利宁、黄育川、广发
                                                                                      截止本报告
公司股东众而   信德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与广州市鸿利光电
                                                                                      期末,承诺人
和、普之润、雷 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分 2010 年 07   持有公司股
                                                                                      未出现违反
利宁、黄育川、 别对发行人作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直 月 18 日     份期间
                                                                                      承诺的情况
广发信德       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鸿利光电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发生。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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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同意各发起人免缴整体变
                                            更股份有限公司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暂未代
                                            扣代缴相关税款。如果今后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                                   截止本报告
                           公司发起人李
                                            就上述事项要求本人补交税款或承担法律责任,本                                   期末,承诺人
                           国平、马成章、                                                     2010 年 08
                                            人愿意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补缴税款或承担                     长期            未出现违反
                           雷利宁、黄育                                                       月 28 日
                                            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关部门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                                   承诺的情况
                           川、周家桢
                                            任,本人愿意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持股比                                   发生。
                                            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给
                                            予补偿。

                                            由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员工主要为流动性
                                            较强的外来工,绝大多数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
                                                                                                                           截止本报告
                                            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不易全面贯彻执
                           控股股东和实                                                                                    期末,承诺人
                                            行,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公司员工补缴此 2010 年 08
                           际控制人李国                                                                    长期            未出现违反
                                            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或承担相应的住房补贴费用, 月 28 日
                           平、马成章                                                                                      承诺的情况
                                            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李国平、马成章将承担
                                                                                                                           发生。
                                            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使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840.53
                                                                                                                           截止本报告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自本 2013 年 01        2014 年 01 月
                           鸿利光电                                                                                        期末,承诺履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 月 29 日          28 日
                                                                                                                           行完毕。
                                            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截至本报告
                                            公司使用"新型表面贴装 LED 建设项目" 结余资金
        东所作承诺                                                                                                         期末,正在履
                                            12,810.39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3 年 08   2014 年 08 月 行,承诺人未
                           鸿利光电         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
                                                                                              月 22 日     21 日           出现违反承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诺的情况发
                                            投资。
                                                                                                                           生。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616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35.66
                                                              0%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报告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 截止报告 是否达               项目可


                                                                                                                                     1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和超募资金投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期投入 累计投入 末投资                        用状态日期     期实现 期末累计 到预计         行性是
       向        目(含部    总额                   金额       金额(2)     进度                          的效益 实现的效     效益       否发生
                 分变更)                                                 (%)(3)=                                  益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表面贴装
                 否        32,563.85   32,563.85          0 19,753.46     60.66% 2012 年 06 月 30 日      499.51 3,161.71         否          否
LED 建设项目

LED 照明技术
                 否           2,800       2,800           0   2,170.58    77.52% 2012 年 05 月 30 日      205.93   491.05         否          否
及产业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
                 否          2,912.8     2,912.8          0   2,072.27    71.14%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38,276.65   38,276.65          0 23,996.31       --               --           705.44 3,652.76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扩建工业厂房     否         6,739.35    6,739.35              6,739.35

归还银行贷款
                      --      1,600       1,600                  1,600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    8,339.35    8,339.35              8,339.35      --               --                              --          --
小计

合计                  --     46,616      46,616           0 32,335.66       --               --           705.44 3,652.76    --          --

未达到计划进
                 主要原因是 LED 市场竞争激烈以及 LED 技术进步迅速,导致 LED 产品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使得毛利率下降,
度或预计收益
                 导致募投项目未达到原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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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不适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201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2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有融资需求,暂未签订担保合同。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5日,注册资本34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
       研发、销售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LED灯条、日光灯管、筒灯、面板灯和射灯等。

               为了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2013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 关 于 注 销 全 资 子 公 司 深 圳 市 莱 帝 亚 照 明 有 限 公 司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已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深圳莱帝亚已完成注销。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
       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涉及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订,做出了更加具体、清晰和明确
       的规定。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款详见2014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章程修订案》。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较2013年无变化,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4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1元(含
       税),共计派发人民币7,389,358.50元。因股权激励事项,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84.595万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因此实施红利分配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将调整为246,311,950股,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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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司每股获派的现金红利将被摊薄,即为7,389,358.50元÷246,311,950=0.03元(含税)。

     该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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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7,631,661.35                         311,485,903.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954,315.00

    应收票据                                            4,018,794.75                           2,075,575.00

    应收账款                                          173,403,632.60                         172,323,279.65

    预付款项                                            7,891,113.98                           1,947,827.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269,180.48                           9,353,663.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4,650,791.59                          71,207,317.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089,682.81                           9,089,682.81

    其他流动资产                                        5,913,006.56                           7,719,286.12

流动资产合计                                          596,867,864.12                         586,156,851.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8,407,216.66                          28,407,216.66

    长期股权投资                                        3,427,600.94                           3,424,141.13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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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性房地产            5,386,199.23                         5,438,187.19

    固定资产              379,457,372.84                       384,067,001.30

    在建工程                3,235,464.94                         2,897,876.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436,671.93                        27,555,677.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54,486.18                         2,612,70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32,108.82                         9,994,945.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52,924.45                         4,828,065.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9,890,045.99                       469,225,818.81

资产总计                 1,066,757,910.11                     1,055,382,670.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2,858,910.00                                  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8,042,297.59                       162,904,225.76

    预收款项               14,283,591.61                        14,654,157.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517,741.62                        14,401,563.65

    应交税费               12,762,399.70                        12,556,474.7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170,450.97                         8,207,138.7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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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8,271.92                            338,271.9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4,973,663.41                         213,061,832.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099,432.81                           1,099,432.81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08,028.06                           4,807,147.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591,518.58                          21,566,642.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298,979.45                          27,473,222.20

负债合计                                                    232,272,642.86                         240,535,054.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46,311,950.00                         245,466,000.00

    资本公积                                                391,057,886.03                         386,532,585.5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5,704,260.39                          23,323,581.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1,411,170.83                         159,525,448.4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34,485,267.25                         814,847,615.6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34,485,267.25                         814,847,615.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066,757,910.11                     1,055,382,670.16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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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金                  242,165,111.70                       230,692,025.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301,835.00

    应收票据                    4,018,794.75                         2,020,000.00

    应收账款                  159,462,765.78                       168,835,410.10

    预付款项                    5,853,772.60                           168,358.4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268,430.76                         5,059,621.84

    存货                       50,314,623.88                        46,625,995.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613,598.15                         8,613,598.15

    其他流动资产                 2,857,611.02                        3,061,732.44

流动资产合计                  478,554,708.64                       465,378,577.3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8,407,216.66                        28,407,216.66

    长期股权投资              140,350,470.06                       173,063,440.94

    投资性房地产                5,386,199.23                         5,438,187.19

    固定资产                  357,756,555.15                       362,522,208.7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436,671.93                        27,555,677.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28,266.76                         1,267,46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0,886.90                         8,658,180.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60,547.43                         3,619,826.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3,436,814.12                       610,532,205.30

资产总计                     1,051,991,522.76                     1,075,910,782.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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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31,530.00                                  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2,712,738.49                       147,180,159.87

    预收款项                                              6,597,892.43                         5,943,922.22

    应付职工薪酬                                          7,473,284.87                        10,931,110.10

    应交税费                                             11,684,963.19                        11,197,769.0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634,151.27                        66,258,498.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8,271.92                           338,271.9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8,772,832.17                       241,849,731.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099,432.81                         1,099,432.81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08,028.06                         4,653,303.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591,518.58                        21,566,642.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298,979.45                        27,319,378.20

负债合计                                                216,071,811.62                       269,169,109.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46,311,950.00                       245,466,000.00

    资本公积                                            413,568,937.29                       409,043,636.7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5,704,260.39                        23,323,581.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0,334,563.46                       128,908,454.5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35,919,711.14                       806,741,672.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051,991,522.76                     1,075,910,782.65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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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77,116,197.10                    135,967,503.71

    其中:营业收入                                     177,116,197.10                    135,967,503.7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2,879,608.98                    129,238,006.20

    其中:营业成本                                     132,357,046.55                    102,489,919.7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68,218.86                       930,601.80

           销售费用                                     11,859,054.85                      9,282,966.78

           管理费用                                     16,355,853.24                     15,898,405.83

           财务费用                                     -1,349,603.53                        636,112.03

           资产减值损失                                  2,489,039.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813,225.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9,530.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173,832.93                      6,729,497.51

    加:营业外收入                                       5,302,153.50                      3,840,349.49

    减:营业外支出                                           1,580.56                         20,634.5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474,405.87                     10,549,212.4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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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1,208,004.75                        1,513,520.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266,401.12                        9,035,691.9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66,401.12                        8,296,707.41

    少数股东损益                                                             0.00                         738,984.56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81                              0.033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81                              0.0338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266,401.12                        9,035,69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266,401.12                        8,296,707.4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00                         738,984.56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39,907,044.82                      114,317,594.32

    减:营业成本                                                   110,444,836.05                       91,601,685.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913,168.58                          739,532.82

           销售费用                                                  8,149,804.54                        5,249,243.66

           管理费用                                                 11,448,540.31                       11,477,944.25

           财务费用                                                   -857,764.62                         302,176.63

           资产减值损失                                              1,637,569.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633,365.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418,561.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956,087.60                        4,947,011.54

    加:营业外收入                                                   5,058,789.58                        3,737,043.03

    减:营业外支出                                                       1,579.57                          20,374.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013,297.61                         8,663,680.22

    减:所得税费用                                                  206,509.95                          945,913.7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806,787.66                         7,717,766.45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70                            0.03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70                            0.0314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806,787.66                         7,717,766.45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4,493,961.23                  140,734,964.6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82,612.99                   1,850,991.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76,909.16                   6,814,11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953,483.38                  149,400,073.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4,515,627.77                    88,114,538.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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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961,490.37                   24,262,185.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45,361.04                    8,060,179.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19,596.27                    7,084,33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842,075.45                  127,521,23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407.93                   21,878,838.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50,0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7,710,816.95                   33,712,819.13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10,816.95                   33,712,819.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60,816.95                  -33,712,819.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6,150.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6,150.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9,999.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999.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6,150.50                     -299,999.9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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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89,016.22                    -375,665.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54,242.30                -12,509,645.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1,485,903.65                  340,202,187.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7,631,661.35                  327,692,541.57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918,659.12                   111,909,556.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52,625.48                 25,423,095.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671,284.60                  137,332,65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9,061,373.95                   70,263,673.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340,253.24                   16,338,915.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78,033.25                    5,943,271.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72,168.57                    1,808,514.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351,829.01                   94,354,37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19,455.59                   42,978,278.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50,0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7,450,953.08                 31,775,746.21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50,953.08                         33,775,746.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0,953.08                       -33,775,746.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6,150.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6,150.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9,999.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999.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6,150.50                              -299,999.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8,433.29                             -65,535.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473,086.30                          8,836,996.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692,025.40                        273,902,882.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2,165,111.70                        282,739,878.80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