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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2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chinext.cninfo.com.cn;chinext.cs.com.cn;chinext.cnstock.com;chinext.stcn.com;chinext.ccstock.cn。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马成章                       董事                          因公出差                          李国平
              雷利宁                       董事                          因公出差                           田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46,279,9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鸿利光电                      股票代码                  30021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寿铁                                      刘冬丽
电话                                      020-86733958                                020-86733958
传真                                      020-86733777                                020-86733777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stock@honglitronic.com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1,017,669,298.66      735,417,172.74                38.38%     530,055,555.46
营业成本(元)                                        764,118,917.16       552,935,347.21                38.19%     364,446,269.50
营业利润(元)                                         95,132,436.35        64,764,897.04                46.89%        55,256,698.23
利润总额(元)                                        111,223,149.48        75,878,109.15                46.58%        64,781,225.05



                                                                                                                              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90,909,794.79         61,040,268.34                 48.93%          51,689,10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9,244,145.37         50,263,222.62                 57.66%          43,651,860.57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8,303,435.30         108,459,512.58                 92.06%          85,892,371.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8458                 0.4419                 91.40%                0.34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5               48.00%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5               48.00%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2%                  7.52%                 3.10%                  6.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6%                  6.20%                 3.06%                  5.88%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期末总股本(股)                                   246,279,950.00         245,466,000.00                 0.33%       245,466,000.00
资产总额(元)                                    1,571,759,051.96       1,055,382,670.16                48.93%      960,682,444.36
负债总额(元)                                     648,700,230.31         240,535,054.53               169.69%       163,881,95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08,407,846.35         814,847,615.63                 11.48%      784,507,95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6885                 3.3196                 11.11%                 3.196
股)
资产负债率                                                 41.27%                 22.79%                 18.48%                17.06%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240,488   57.13%     813,950          0         0   -36,143,104      -35,329,154 104,911,334      42.6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40,240,488   57.13%     777,450          0         0   -36,143,104      -35,365,654 104,874,834      42.5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99,534    0.57%           0          0         0    -1,399,534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8,840,954   56.56%     777,450          0         0   -34,743,570      -33,966,120 104,874,834      42.58%
4、外资持股                       0    0.00%      36,500          0         0                0       36,500        36,500      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36,500          0         0                0       36,500        36,5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225,512   42.87%           0          0         0   36,143,104       36,143,104 141,368,616       57.40%
1、人民币普通股         105,225,512   42.87%           0          0             36,143,104       36,143,104 141,368,616       57.4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245,466,000   100.00%    813,950          0         0                0      813,950 246,279,950 100.00%




                                                                                                                                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6,558                                                     9,395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27.26%         67,135,900      50,351,925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7.26%         67,135,900      50,351,925 质押          34,850,000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9%          7,860,000              0
董金陵                        境内自然人                0.97%          2,391,982       1,793,986
李俊东                        境内自然人                0.72%          1,762,866              0
雷利宁                        境内自然人                0.61%          1,510,556       1,132,917
射阳县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2%          1,273,008              0
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1,049,754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
                             其他                       0.40%           982,154               0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蒋青莲                        境内自然人                0.32%           800,056               0
                                               公司发行人股东李国平的配偶马黎清是公司另一发行人股东马成章的侄
                                               女;股东雷利宁为公司总经理;股东董金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达信号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经理;股东李俊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斯迈得总经理。除此之外,公司未知
                                               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①主要业务回顾

    2014年,全球半导体照明市场需求良好,公司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促使公司有效的释放了生产产能,在主营业务方面
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同时,公司收购的子公司业绩部分纳入合并报表,使公司2014年业绩有所增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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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101,766.9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8%;实现净利润9,39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46%。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4年度经营计划,结合LED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借助公司在白光LED领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以
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业绩条件为目标努力提升业绩,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顺利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权/授予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于2013年12月推出
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符合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授予663.995万份股票期权和84.59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全部授权/授予工作。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完成了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回
购/注销工作。

    (2)加强新产品开发,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2014年,公司相继推出了1W-3W高功率封装器件—X-CHIP2016系列产品、第二代超高性价比陶瓷基C3535产品。同时,公
司EMC3030、COB系列LM002/LM003/LT005,以及SMD4014通过美国环保署认可的第三方IESNALM-806000小时测试。公司与青岛
杰生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开发深紫外UV-LED(波长在260-320nm之间)市场,开启UV市场上中游全面合作,目前公司
部分深紫外封装产品已实现量产。

    (3)积极实施外延式发展战略,完善产业布局

    为了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采取内生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的双重举措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2014年,进一步扩大
了LED封装产能,缓解因LED器件产品的交期压力;收购并增资了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加大EMC封装的产能,推动
产品升级,为公司构建新的盈利增长点;向子公司重盈工元增资7000万元,加强公司承接LED照明改造工程的力度;收购专
业生产LED路灯的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确保公司LED路灯产品供应和保持LED照明工程竞争力;收购东莞市
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有效降低了公司原材料成本。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LED产品生产规模,缓解公司面临的成本压力,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投资建设LED产业基地并通过新
设立的子公司江西鸿利负责相关的基础建设工作以及部分LED产品生产销售,以此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进一步推
进公司的产业布局。

    (4)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报告期,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33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新增专利受理106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12项。投入研发
费用4,375.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3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共获得专利授权399项,其中已授权
发明专利18项;共有138项专利已受理,其中已受理发明专利48项。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大了COB封装器件和白光封装器件的生产和推广力度,被高工LED产业研究所(GLII)评选为“2014
年中国COB封装产值前10强企业”、“2013年中国LED照明白光封装竞争力10强企业”均位列排行榜第一位。同时,在高工LED(第
五届)金球奖的评选中,公司2016(Flip-Chip)的高导热小尺寸陶瓷系列倒装器件产品获得倒装器件类金球奖。

    2014年,公司荣获由中国电子商会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联合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的最高等级
——AAA信用等级企业证书;通过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现场验收,并被评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获得中国合格评定
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表示公司已经具备承担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所列检测服务的能力。

    ②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
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66.9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8%;实现营业利润9,51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89%;实现利润总额11,12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58%;实现净利润9,39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46%。

    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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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营业收入             2013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LED器件产品                        71,039.39                   50,389.73                  40.98%

        通用照明产品                       16,603.76                   16,013.77                      3.68%

        汽车照明产品                       10,236.57                       6,681.87               53.20%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642.88                      200.56               220.54%

              LED支架                       1,673.98                           0.00              100.00%

               合 计                      100,196.59                   73,285.93                  36.72%

    公司LED器件产品2014年度营业收入按发光颜色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营业收入             2013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63,650.68                   42,113.70                  51.14%

               红光                         1,898.29                       1,833.36                   3.54%

               蓝光                             851.41                     1,169.25              -27.18%

               其它                         4,639.01                       5,273.42              -12.03%

               合计                        71,039.39                   50,389.73                  40.98%
其中,LAMP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营业收入             2013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666.56                      999.63               -33.32%

               红光                             417.89                      513.08               -18.55%

               蓝光                             189.81                      323.50               -41.33%

               其它                         1,599.65                       1,567.70                   2.04%

               合计                         2,873.91                       3,403.91              -15.57%
 其中,SMD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营业收入             2013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62,984.12                   41,114.07                  53.19%

               红光                         1,480.40                       1,320.28               12.13%

               蓝光                             661.60                      845.75               -21.77%

               其它                         3,039.36                       3,705.72              -17.98%

               合计                        68,165.48                   46,985.82                  45.08%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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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66.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8%;营业成本76,41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90.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93%;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主要是:2014年,照明
市场需求良好,公司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促使公司有效的释放了生产产能,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同时,公
司收购的子公司业绩部分纳入合并报表,使公司2014年业绩有所增长。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                                          978,797,234.97                         227,595,005.40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6,428,825.14                          1,494,863.72
五金制品制造                                               16,739,817.77                            3,892,429.14
分产品
LAMP LED                                                   28,739,065.63                            6,682,558.57
SMD LED                                                   681,654,793.25                         158,501,903.50
通用照明产品                                              166,037,631.68                          38,607,930.19
汽车照明产品                                              102,365,744.41                          23,802,613.14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6,428,825.14                          1,494,863.72
LED 支架                                                   16,739,817.77                            3,892,429.14
分地区
东北                                                          6,323,496.15                          1,470,372.08
华北                                                       17,850,821.06                            4,150,765.38
华东                                                      163,874,225.22                          38,104,883.72
华南                                                      498,457,391.01                         115,903,896.71
华中                                                          3,649,993.68                           848,715.44
西北                                                          2,019,590.86                           469,605.73
西南                                                       12,074,175.46                            2,807,549.82
国外销售                                                  297,716,184.44                          69,226,509.38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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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
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
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
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对2013年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将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款从“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至
“递延收益”单独核算,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566,642.08                   0.00        18,695,113.24                 0.00
递延收益                                    0.00          21,566,642.08                 0.00        18,695,113.24

    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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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
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廖建文、游国娥于2014年8月1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以人民币2,800万元受让廖建文
持有的良友公司51%股权。本公司已于2014年9月4日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1,540万元(剩余款项已于2014年10月支付完毕),良
友五金于2014年8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良友五金新的董事会于2014年8月11日成立,在新一届董事会中公司派
出董事已占多数,公司在2014年8月末已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4年8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4
年9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
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安茂领、李俊东、张明武、刘文军于2014年10月1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公
司以人民币17,000万元受让安茂领、李俊东、张明武、刘文军持有的斯迈得公司100%股权。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1日支付
上述股权转让款11,045.48万元(剩余款项将于未来2年内支付完毕),斯迈得于2014年10月2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
斯迈得公司新的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3日成立,在新一届董事会中本公司派出董事已占多数,公司在2014年10月末已拥有该
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4年10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4年1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报告期列入企业合并的进展情况
                                                                                              单位:元
                                                     股权取得比 股权取得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例(%)      方式       买方的收入     买方的净利润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
                        2014年8月28日    28,000,000.00     51%       外购      37,648,185.61      6,489,082.05
限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2014年10月20日 170,000,000.00      100%       外购      50,985,853.79      5,001,952.20
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