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2,818,506.00 元。 712,718,506.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712,818,506.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712,718,506.00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最终版本以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为准。 【本页无正文,系《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