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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公司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12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

对象 2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

为 0.0140%。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1 元/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12,818,506 股变更为 712,718,506

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

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鸿利智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2月5日作为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授予499.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

份于2018年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9月11日,

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因实施2017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6

元/股调整为5.71元/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

励对象人数由54名调整为5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万股。

    4、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因

原激励对象宋晓莉离职以及江德权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

整,激励对象人数由52名调整为50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


    (一)回购注销原因

    (1)公司原激励对象宋晓莉已主动辞职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

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

终止、变更及个人异动处理/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三)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

销。”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

    (2)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江德权被提名为

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白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保持监事的独立

性,江德权不再具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白光

LED 器件板块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限制

性股票 60,000 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回购注销宋晓莉、江德权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


    (三)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76元/股调整为5.71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回购上述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回

购价款共计571,000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6000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1月29日办理完毕。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2,818,506股变更为712,718,506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项   目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441,558      19.28%      -100,000   137,341,558      19.27%
1、高管锁定股            102,732,305      14.41%                 102,732,305      14.41%
2、首发后限售股           29,834,253      4.19%                   29,834,253      4.19%
3、股权激励限售股          4,875,000      0.68%       -100,000     4,775,000      0.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5,376,948      80.72%                 575,376,948      80.73%
三、股份总数             712,818,506   100.00%        -100,000   712,718,506   100.00%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