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3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德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8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030,400.3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8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403,040.03 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29,627,360.28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00,679,809.04
元。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后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2,718,5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转增,
不送股。预计派发现金 213,815,551.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监事会认为: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
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
息披露指定网站。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的议案》
《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登载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责任
和义务。同意公司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19 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结合本公司经营现状研究制定如下薪酬调整方
案:公司监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监事仅领取其兼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
本议案涉及所有的监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表决人数低于过半监事,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
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江西鸿利、金材五金向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执行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