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3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
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
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
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
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
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
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董事会同意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执行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
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