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3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 按照《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注册资本:柒亿壹仟贰佰捌拾壹万捌仟伍佰零陆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32988M 二、业绩承诺所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案简介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速易公司”)及其原 全体股东李牡丹、杨云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重 组协议》,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牡丹、杨云峰合计持有的深圳 速易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总对价为 90,000 万元,其中 54,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向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 36,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支付。交易完成后, 深圳速易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相关交易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1、本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鸿 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 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鸿 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4 月 13 日,交易经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6 次会议审议,并获无条件通过。2017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牡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9 号)。 (三)相关交易事项实施情况 2017 年 6 月 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以及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深圳速易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持有深 圳速易公司 100%股权。 三、业绩承诺及其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的主要指标 根据《重组协议》,李牡丹、杨云峰承诺深圳速易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300 万元、7,600 万元、9,650 万元。 (二)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际盈利数 1 99,845,677.88 项目 行次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2 2,283,747.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数 3=1-2 97,561,930.36 业绩承诺数 4 96,500,000.00 差额 5=3-4 1,061,930.36 业绩承诺完成率 6=3÷4 101.10% 深圳速易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97,561,930.36 元,完成业绩承诺。 (三)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累计实现情况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项目 行次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累计 实际实现数 1 79,340,830.99 84,994,333.34 97,561,930.36 261,897,094.69 业绩承诺数 2 63,000,000.00 76,000,000.00 96,500,000.00 235,500,000.00 差额 3=1-2 16,340,830.99 8,994,333.34 1,061,930.36 26,397,094.69 业绩承诺完成率 4=1÷2 125.94% 111.83% 101.10% 111.21% 四、公司奖励金额 根据《重组协议》,深圳速易公司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超出部分的 50%作为奖励对价由上市公司向李牡丹、杨云峰支付现金奖励。 现金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50%。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累计实现净利润 1 261,897,094.69 累计承诺净利润 2 235,500,000.00 差额 3=1-2 26,397,094.69 累计应奖励金额 4=3*50% 13,198,547.35 公司累计应向李牡丹、杨云峰支付现金奖励人民币 13,198,547.35 元。该奖励款 将在深圳速易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 个月内支付。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