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0-06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迈得”)因经营发 展需要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2,0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因经营发展及项目投入等需要拟向银行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 40,0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广东良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良友科技”)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及综合授信业务;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鸿 利”)因经营发展及项目投入等需要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19,000 万元人民 币,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及综合授信业务; 为了补充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资 金实力,公司拟为下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方 系 自主债务合 连带责任担 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 子公司 2,000 同期满后三 保 公司 有限公司 年 自主债务合 连带责任担 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 公司及其 子公司 40,000 同期满后三 保、项目资产 有限公司 他股东 年 抵押 自主债务合 连带责任担 广东良友科技有限公 子公司 10,000 同期满后三 保 公司 司 年 自主债务合 连带责任担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 子公司 19,000 同期满后三 保、项目资产 公司 司 年 抵押 合计 71,000 具体融资的银行、每个银行的担保金额等以最终担保协议中确定为准,但实 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上述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 厂区厂房6栋八层九层 3、法定代表人:张路华 4、注册资本:106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0 日 6、营业期限:2009 年 2 月 10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半导体器件、光电子 器件、其他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LED 材料、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 照明器具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 项目是:光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半导体器件测试封装、LED 材料、照明灯具 系列产品、灯用电器附件生产。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斯迈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资产总额 308,403,691.33 268,430,562.60 负债总额 123,492,058.15 77,838,639.68 所有者权益 184,911,633.18 190,591,922.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8,403,691.33 268,430,562.60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59,320,926.16 234,987,674.86 营业利润 19,078,704.86 16,890,796.24 净利润 17,465,548.32 14,380,289.74 注:2019 度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0)第 0029-016 号审计,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2栋317室 3、法定代表人:陈永铭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4 日 6、营业期限:2019 年 1 月 4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 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 代及 6 代以下 TFT-LCD 玻璃基板除外);LED 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 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 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 光模块的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 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 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 95%的股份,南昌广恒电子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鸿利显示 5%的股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资产总额 23,486,291.13 40,589,749.05 负债总额 13,411,939.50 38028135.69 所有者权益 10,074,351.63 2,561,613.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486,291.13 40,589,749.05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36,032.28 8,841,992.39 营业利润 -9,675,648.37 -7,762,708.47 净利润 -9,675,648.37 -7,762,738.27 注:2019 度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0)第 0029-006 号审计,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名称:广东良友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3栋 3、法定代表人:戴高潮 4、注册资本:9503 万元 5、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3 日 6、营业期限:2007 年 8 月 3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类产品及配件、精密模具;实业投 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良友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资产总额 562,342,924.99 714,644,092.59 负债总额 213,061,121.06 363,768,617.27 所有者权益 349,281,803.93 350,875,475.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2,342,924.99 714,644,092.59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91,153,098.81 407,049,222.95 营业利润 112,205,442.39 37,222,027.45 净利润 106,388,757.78 31,593,671.39 注:2019 度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0)第 0029-007 号审计,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名称: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99号 3、法定代表人:张明武 4、注册资本:66709.43 万元 5、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12 日 6、营业期限:2014 年 9 月 12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LED 发光器件、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的生产、批发及零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鸿利 85.0096%的股权,南昌产业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4.9904%的股权。南昌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 2016 年 4 月签署的投资协议,其作为股东不参与固定回报之外的任何利润分配及日常经 营管理,故对江西鸿利申请银行信用额度不提供担保。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资产总额 1,212,453,328.49 1,155,975,110.87 负债总额 446,743,822.49 381,048,846.38 所有者权益 765,709,506.00 774,926,264.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12,453,328.49 1,155,975,110.87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11,976,084.91 831,748,244.54 营业利润 29,231,179.43 42,527,073.45 净利润 54,752,506.68 36,321,317.88 注:2019 度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0)第 0029-003 号审计,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斯迈得、鸿利显示、良友科技、 江西鸿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象斯迈得、良友科技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利显示、江西鸿利为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斯迈得、鸿利显示、良友科技、江西鸿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系考虑子公司的资金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也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斯迈得、鸿利显示、良友科技、江西鸿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 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 1006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 5.50%。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逾期的对 外担保总额为 1900 万元,均为公司控股谊善车灯之前所发生,根据收购时签署 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担保责任均由谊善车灯原股东承担,公司无需承担前述逾 期担保的责任;除谊善车灯对外担保的 1900 万元外,其余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160 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660 万元; 2、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与郭志强、丹阳市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普通 合伙)签署的《关于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泽博合伙、郭志强等签署的《和解协议》。郭志强、丹阳市 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有限合伙) 负责解除谊善车灯所有对外担保并承担有关的本 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截至目 前,公司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对外担保金额为 19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 521.18 万元。 (二)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106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 44.35%。除上述逾期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