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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2021-10-1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1-05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
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
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
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 17:00 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
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
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
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
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
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0)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
       (12)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职务的;
       (13)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
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
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18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飞、刘冬丽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0-86733958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邮政编码:510890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人类别                       (请在推荐的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特
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上市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