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2-02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深 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江西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斯迈得”)、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鸿利”)因经营发展需要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设备专项贷款额度 74,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银行承 兑汇票业务、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设备投入、项目设备专项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方 关系 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 全资子 自主债务合同 3,000 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期满后三年 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 控股子 自主债务期满 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鸿利显 4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后三年 资产抵押担保 示全体股东 江西斯迈得半导体有 全资子 自主债务期满 连带责任担保、 22,000 公司 限公司 公司 后三年 资产抵押担保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 全资子 自主债务期满 9,000 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司 公司 后三年 合计 74,000 具体融资的银行、每个银行的担保金额等以最终担保协议中确定为准,但实际 担保金额不超过上述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 厂房6栋八层九层 3、法定代表人:张路华 4、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9年2月10日 6、营业期限:2009年2月10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 其他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LED材料、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研 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 子器件、发光二极管、半导体器件测试封装、LED材料、照明灯具系列产品、灯用电 器附件生产。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深圳斯迈得100%的股权,经查询深圳斯迈得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资产总额 35,287.81 32,892.80 负债总额 10,429.33 7,650.20 所有者权益 24,858.48 25,242.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287.81 32,892.80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5,498.34 6,844.42 营业利润 2,519.57 451.73 净利润 2,515.21 384.12 (二)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2栋317室 3、法定代表人:陈永铭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4 日 6、营业期限:2019 年 1 月 4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 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 代及 6 代以下 TFT-LCD 玻璃基板除外);LED 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 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灯用电器 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 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95%的股权,南昌广恒电子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鸿利显示5%的股权,经查询鸿利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资产总额 47,565.88 54,372.23 负债总额 46,332.63 54,391.64 所有者权益 1,233.25 -19.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565.88 54,372.23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918.03 1,590.12 营业利润 -4,253.81 -1,354.03 净利润 -4,253.81 -1,352.65 (三)公司名称:江西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99号1#办公楼四楼 3、法定代表人:张路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1月8日 6、营业期限:2021年1月8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全资子公司深圳斯迈得持有江西斯迈得100%的股权, 经查询江西斯迈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资产总额 2,715.17 2,805.73 负债总额 1,416.70 1,507.15 所有者权益 1,298.47 1,298.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5.17 2,805.73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80 30.64 营业利润 -1.53 0.10 净利润 -1.53 0.10 (四)公司名称: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99号 3、法定代表人:李义园 4、注册资本:66,709.4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6、营业期限:2014年9月12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LED发光器件、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的生产、批发及零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鸿利100%的股权,经查询江西鸿利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资产总额 129,845.18 129,246.44 负债总额 50,884.97 48,250.39 所有者权益 78,960.22 80,99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9,845.18 129,246.44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54,018.56 33,295.74 营业利润 10,387.48 2,381.35 净利润 9,359.74 2,035.84 三、相关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子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象 为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考虑子 公司的资金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履行了 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该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 74,900 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37,034.1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 16.96%。其 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逾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900 万元,均为公司控股谊 善车灯之前所发生,根据收购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担保责任均由谊善车灯 原股东承担,公司无需承担前述逾期担保的责任;除谊善车灯对外担保的 1,900 万 元外,其余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6,460 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658 万元。 2、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与郭志强、丹阳市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普通合 伙)签署的《关于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泽博合伙、郭志强等签署的《和解协议》。郭志强、丹阳市泽博 汽车零部件厂(有限合伙) 负责解除谊善车灯所有对外担保并承担有关的本金及利 息、违约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截至目前,公司 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对外担保金额为 1,9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 331.68 万元。 (二)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8,900 万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 77.36%。除上述逾期担保外,公司 无其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