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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2-03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合计不超过 74,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期满后三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鸿利”)申请的最高额
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西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斯迈得”)申请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
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99号
    3、法定代表人:李义园
    4、注册资本:66,709.4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6、营业期限:2014年9月12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LED发光器件、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的生产、批发及零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鸿利100%的股权,经查询江西鸿利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资产总额                      129,845.18                129,246.44
          负债总额                        50,884.97                48,250.39
        所有者权益                        78,960.22                80,99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9,845.18                129,246.44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54,018.56                 33,295.74
          营业利润                        10,387.48                 2,381.35
            净利润                           9,359.74               2,035.84
    (二)公司名称:江西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99号1#办公楼四楼
    3、法定代表人:张路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1月8日
    6、营业期限:2021年1月8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全资子公司深圳斯迈得持有江西斯迈得100%的股权,
    经查询江西斯迈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资产总额                                  2,715.17                         2,805.73
                 负债总额                                  1,416.70                         1,507.15
               所有者权益                                  1,298.47                         1,298.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5.17                         2,805.73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80                            30.64
                 营业利润                                      -1.53                            0.10
                   净利润                                      -1.53                            0.1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申            担保最高限
授信人             保证人                保证方式               保证范围                     保证责任期间
           请人             额(万元)
                                                    保证人提供保证范围的范围为银行根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授信申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
招商银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
行股份
          江西鸿                         连带责任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有限公              公司      2,000
            利                            担保      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
司南昌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   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
 分行
                                                    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
                                                    用。                               另加三年止。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中信银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   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
行股份
          江西斯                         连带责任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
有限公              公司      5,000
           迈得                           担保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司南昌
                                                    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
 分行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   证期间单独计算。
                                                    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38,900 万

    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834.6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

    例为 15.04%。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逾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900 万元,
均为公司控股谊善车灯之前所发生,根据收购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担保责

任均由谊善车灯原股东承担;除谊善车灯对外担保的 1,900 万元外,其余均为公司

为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503 万元。

    2、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与郭志强、丹阳市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普通合

伙)签署的《关于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泽博合伙、郭志强等签署的《和解协议》。郭志强、丹阳市泽博汽

车零部件厂(有限合伙) 负责解除谊善车灯所有对外担保并承担有关的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截至目前,公司控股

子公司谊善车灯对外担保金额为 1,9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 331.68 万元。

    (二)除上述逾期担保外,公司无其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