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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2-042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74,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期
满后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意公司为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申请的最高
额为人民币 2,4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
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
厂房6栋八层九层
    3、法定代表人:张路华
             4、注册资本:106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0 日
             6、营业期限:2009 年 2 月 10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
         其他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LED 材料、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
         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光
         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半导体器件测试封装、LED 材料、照明灯具系列产品、灯
         用电器附件生产。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深圳斯迈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2021 年及 2022 半年度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6 月
                 资产总额                              352,878,054.68                352,711,456.09
                 负债总额                              104,293,280.65                 96,701,784.71
               所有者权益                              248,584,774.03                256,009,671.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2,878,054.68                352,711,456.0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54,983,402.70                155,740,304.08
                   营业利润                             25,195,678.94                  8,734,200.01
                     净利润                             25,152,097.20                  7,424,897.3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最
          授信申                        保证
授信人             保证人   高限额                           保证范围                      保证责任期间
           请人                         方式
                            (万元)
                                                    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所
                                                                                         本《最高额保证合同》
                                                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
                                                                                     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
                                                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中国银                                                                               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行股份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有限公    深圳斯                       连带责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      2,400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司深圳      迈得                       任担保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中心区                                                                               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务的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
  支行                                                                               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担保证责任。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38,900 万

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834.6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

例为 13.67%。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逾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900 万元,

均为公司控股谊善车灯之前所发生,根据收购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担保责

任均由谊善车灯原股东承担;除谊善车灯对外担保的 1,900 万元外,其余均为公司

为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503 万元。

    2、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与郭志强、丹阳市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普通合

伙)签署的《关于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泽博合伙、郭志强等签署的《和解协议》。郭志强、丹阳市泽博汽

车零部件厂(有限合伙) 负责解除谊善车灯所有对外担保并承担有关的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截至目前,公司控股

子公司谊善车灯对外担保金额为 1,9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 331.68 万元。

    (二)除上述逾期担保外,公司无其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