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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2023-01-16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3-002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承诺事项履行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李
少飞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
股协议》”),公司向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半导
体”)增资 787.20 万元,持有其 19.68%股权。李少飞承诺旭晟半导体 2015 年度
至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此
后,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2017 年 5 月及 2017 年 10 月向旭晟半导体投资,
累计投资总额为 2,136.59 万元,合计持有旭晟半导体 28.19%股权。
    2019 年 12 月,因旭晟半导体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与李少飞签署了《关于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李少飞需向公司支付 2,433 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2 年 1 月,鉴于李少飞尚有 2,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按照《业绩补偿协
议》约定支付,公司与李少飞经过多轮沟通均未达成一致,为保障全体股东及公
司的利益,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李少飞提起诉讼,请
求法院判令李少飞继续履行《业绩补偿协议》,及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000
万元、违约金 158.9 万元,及向公司支付因本案发生的合理律师费等,暂合计金
额 21,649,041.1 元,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该案件于 2022 年 5 月 9 日进行
开庭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补充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73)、《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9)、《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相关内
容。
       二、本次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情况
    近日, 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 0114
民初 3411 号],原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少飞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被告李少飞提起反诉,因此广东省广州
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
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反诉原告)李少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
诉被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2,000 万元;
    2、被告(反诉原告)李少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
诉被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 2,000 万元为基数,
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按照年利率 1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李少飞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上述欠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 172,545.21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77,545.21 元,由原
告(反诉被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632.34 元,被告(反诉原告)
李少飞负担 176,912.87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81,725 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李
少飞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并非终审判决,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
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