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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 严群)2023-04-2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严群


       本人作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担任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没有出现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现 场 出席 次 通 讯 出席 次 委 托 出席 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数            数                         次未出席

严群          4              0             4             0             0          否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的股东大会次数一次,实际列
席次数一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
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的《关于公司2021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议案。
    本人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于续聘四川华(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的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
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
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动态,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掌握公司经
营现状、财务状况、信息披露、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提供专
业意见,切实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公司 2022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结合LED
行业现状,与公司2022年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听取年审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就相
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重点关注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
相关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和依法监督,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法规中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

    (一)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一次工作会
议,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议,监督了公司薪酬政
策执行情况。

    (二)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报告期内组织的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
年年度发展战略,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提供了专业意
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报告期内组织的会议,持续完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选拔程序和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
    (一)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本人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严群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