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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禧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直接持有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
32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421%)的董事兼总经理林登灿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74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0.1467%)。
    2、直接持有公司 79.51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76%)的董事兼
副总经理黄敬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
超过 19.8775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94%)。
    3、直接持有公司 62.5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40%)的财务总
监顾险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5.6375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10%)。
    4、直接持有公司 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96%)的副总经理张
德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 万股
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99%)。
    5、直接持有公司 3,6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844%)的持股 5%
以上股东银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集团”)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04.5682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及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009.1364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2%)。
    此外,银禧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如若减持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动达
到 5%,根据相关规定,银禧集团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对外公告。


    银禧科技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分别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林登灿先生、董事兼
副总经理黄敬东先生、财务总监顾险峰先生、副总经理张德清先生及持股 5%以
上股东银禧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直接持股数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任职/股东情况      直接持股总数(股)
                                                                   股本比例(%)
     林登灿              董事兼总经理                3,240,000               0.6421
     黄敬东            董事兼副总经理                  795,100               0.1576
     顾险峰                财务总监                    625,500               0.1240
     张德清                副总经理                    200,000               0.0396
 银禧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36,250,000               7.18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不超过股份   合计拟减持不超过股份数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数量(股)     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登灿                                       740,000                   0.1467
     黄敬东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198,775                   0.0394
     顾险峰                                       156,375                   0.0310
     张德清                                        50,000                   0.0099
                        集中竞价                5,045,682                   1.0000
银禧集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10,091,364                   2.0000

    2、减持原因:林登灿先生、黄敬东先生、张德清先生减持主要为限制性股
票解锁而需缴纳个税的资金需求以及个人资金需求;顾险峰先生减持主要为个人
资金需求;银禧集团减持主要为其公司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
       4、股份来源:林登灿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取得的股份;黄敬东先生、张德清先生、顾险峰先生所减持股
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取得的股份;银禧集团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
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林登灿先生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自发行人依法获准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2)公司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银禧科技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对应新增取得的
银禧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要求。”
       截至目前,林登灿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
生。
       2、银禧集团相关承诺:
       (1)“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相关内容和国家有关部门颁
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以前年度享受
10%所得税率条件不成立,银禧科技需按 12%的所得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
额的情况,本公司愿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2)“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子公司
需要补缴以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损失,银禧集团有限公司无需银禧科技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
担所有金钱赔付责任。”
    (3)银禧集团关于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未来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银禧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股份转让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黄敬东先生、顾险峰先生、张德清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不存在违法规定的情形发生。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林登灿先生、黄敬东先生、顾险峰先生、张德清先生及银禧集团不属于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林登灿先生、黄敬东先生、顾险峰先生、张德清先生及银禧集团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
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林登灿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黄敬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顾险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4、张德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5、银禧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