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30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
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
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账户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
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该类理财产品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其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相关事项。(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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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晓康 谢 军 章明秋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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