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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禧科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于2021
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
前审核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立信事务所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
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公司
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
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根据立信事务所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对立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
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
员总数9114名,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事务所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连带责任,立信投
                  金亚科技、周旭                         预计3,000万
    投资者                             2014年年报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
                     辉、立信                                元
                                                                            覆盖赔偿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
    投资者           超华科技         2014 年年报        预计800万元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
                                                                            覆盖赔偿金额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梁谦海         15年           2006年     2012年          2021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玥          5年            2016年     2015年          2019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金华          15年           2004年     2012年          2019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谦海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年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年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年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于 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自律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收费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              2021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80                     80        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查阅了立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立信事务
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
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
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立信事务所
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
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
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