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上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年度2022-04-25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消除情况
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41 号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说明 1-2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
导致保留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41 号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禧科技”)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40 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年度
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0 年 8 月,银禧科技出资 18,000 万元认购广发瑞元-产业增长
新动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享有 94.74%
份额,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0 年 11 月,资管计划以
15,000 万元本金购买万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 16,012.50
万元,债权到期日为 2021 年 8 月 4 日,年化利率 9%。2021 年 4 月
20 日,资管计划收到万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提前偿还的应收账款债
权 10,415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应收账款债权未偿还部分对应的本
金金额为 5,000 万元。银禧科技管理层未能就上述资管计划购买应收
账款债权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提供合理的解释和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与
资料。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后,仍无法判断上述
资管计划购买应收账款债权交易的商业实质,也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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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未偿还部分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银禧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2021 年 8 月 4 日,资管计划收到万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偿还剩
余部分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 340 万元。至此,应收
账款债权已全部收回。资管计划已于 2021 年 8 月完成清算。
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就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偿还剩
余部分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认为上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对银禧科技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三、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银禧科技为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谦海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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