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此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此次回购注销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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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 明 秋 肖 晓 康 谢 军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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