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1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已于2016年4月
1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2,692,88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7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21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47 黄明松
2 00*****111 蔡剑虹
3 08*****158 上海珠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1*****763 龚伟
5 01*****780 杨锐俊
6 00*****696 任建福
7 08*****635 烟台世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 01*****525 包金龙
9 01*****427 吴丽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12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A204室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穆峻柏 王家伦
咨询电话:021-50804882
传真电话:021-50804883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