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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3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0日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明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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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43,660,318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3.46%。出席本次会议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149,800股。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43,510,518 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33.4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9,800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总股份的0.0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
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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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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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6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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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同意股数超过了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9、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科大智能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的
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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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3,651,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金有平律师和葛玉忠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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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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