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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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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4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252,58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5 日,授予对象 213 人,授予数量 1,271.48 万股(2015 年 9 月公司
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
案,转增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总额增加至 2,288.664 万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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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 9.67 元/股。
    5、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第一个解锁期所
涉及的解锁和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016年5月31日,公司完成了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211名激励对象
共计6,763,39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2016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对吴丽萍、包
金龙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4.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7、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所涉及的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三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3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9月9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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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日为2016年8月2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14日,授予对象570人,
授予数量2,299.00万股,授予价格为13.09元/股。
    5、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所涉
及的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说明
    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2,580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
167,580股,回购价格为5.242元/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85,000股,回
购价格为13.03元/股。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蒋芳、张建平及曹勇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公司将对蒋芳、张建平及曹勇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
计167,5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42元/股。
    2、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9.67元/股;2015
年9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
分派方案;2016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含税)人民币现
金的201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2017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
(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所以,此次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价格为9.67/
(1+0.80)-0.07-0.06=5.24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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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程志、彭军等6人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公司将对程志、彭军等6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8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3元/股。
         2、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13.09元/股;2017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人民币
    现金的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所以,此次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13.09-0.06=13.03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28,123,556股减少至727,870,976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50,748,729   61.91%          252,580   450,496,149    61.89%

    高管锁定股                129,642,686   17.81%                    129,642,686    17.81%

    首发后限售股              282,334,795   38.78%                    282,334,795    38.7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8,771,248    5.32%           252,580   38,518,668      5.2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7,374,827   38.09%                    277,374,827    38.11%

三、总股本                    728,123,556   100%            252,580   727,870,976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首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
    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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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
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蒋芳、
张建平及曹勇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将该3名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67,5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242元/股;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程志、彭军等6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将该6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3元/
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需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回购原因进行了核查后,一致同意
公司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蒋芳、张
建平及曹勇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67,58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42元/股;对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激励对象程志、彭军等6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5,000股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3元/股。
       七、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相应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3、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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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