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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时法)2018-03-3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时法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在2017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17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7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了本年度第三届董事会所
有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
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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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对2017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如下:

    1、2017年3月1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投资建设科大智能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制定《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17年5月1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6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2017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7年上半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2017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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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9月2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7、2017年12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和签署本次交易终止有
关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
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17年度履行了如下
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
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年度报
告编制和披露的沟通和审核,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核公司所
有重要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季报、中期
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议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工
作。在年报审计方面,加强与审计机构在进场前后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
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
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
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其工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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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它事项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
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7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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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毛时法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