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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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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6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9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按照财会[2018]15号文
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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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1)新增“研发项目”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单独列报;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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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
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客
观的、合理的。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
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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