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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1-28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科大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核相关资料,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和《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的情况;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我们认为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胜
任公司相应职务。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黄明松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陆颖先生、潘进平先生、
穆峻柏先生、汪婷婷女士、徐本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穆峻柏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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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晓漫                   蒋   敏                  毛时法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