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237,8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29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616,1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0.77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 文件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陆颖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6号)核准,在实施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公司以17.71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其中向陆颖发行10,033,273股、向上海禹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禹和创投”)发行8,313,283股、向张滨发行4,299,974股、向颜丙 军发行4,299,974股、向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晨投 资”)发行2,215,547股、向刘聪发行1,719,990股、向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旭强投资”)发行738,512股、向刘晓静发行30,689,441股、 向江涛发行309,994股购买相关资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62,619,988股 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6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 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2,692,884股增至665,312,872股。 2016年8月8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募 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665,312,872股变更为705,475,556股。 2016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 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05,475,556股变更为728,465,556股。 2016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对2名离职激励对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4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 本由728,465,556股变更为728,123,556股。 2017年7月25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份由728,123,556股变更为730,123,556股。 2017年9月8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对10名离职激励对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0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总数由730,123,556股变更为729,820,456股。 2018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对24名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 份总数由729,820,456股变更为729,548,456股。 2019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业绩承诺补偿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对6名业 绩 承 诺 补 偿 方 所 持 共 计 3,861,266 股 股 票 进 行 回 购 注 销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729,548,456股变更为725,687,190股 截止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725,687,190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数量为343,57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陆颖、张滨、颜丙军承诺,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 下并上市之日(以下简称“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至 发行上市之日起 72 个月内,每 12 个月内转让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新增 股份的 25%且累计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新增股份的 70%。 2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事项的, 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若陆颖、张滨、颜丙军担任科大智能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需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与监管的要求进行转让。 禹和创投承诺,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在冠致自动化完成业绩承诺期每年业绩 承诺前提下,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至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累计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新增股份的 50%,其 中每 12 个月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新增股份的 25%;自其认购的新增股 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累计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在本次交 易中认购的新增股份的 70%。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 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事项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紫晨投资、旭强投资承诺,若在本次交易完成时(2016 年 7 月 7 日),其持 有冠致自动化股权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部分,则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本次交 易完成时,其持有冠致自动化股权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的部分(自其在本次交易 前其持有冠致自动化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截止公司本次交易前, 紫晨投资合计持有冠致自动化 77.2870 万元出资额,其中持有 29.4146 万元出资 额在本次交易完成时未超过 12 个月,约占其持有冠致自动化股权总额的 38.0589%;旭强投资合计持有冠致自动化 25.7622 万元出资额,其中持有 9.8048 万元出资额在本次交易完成时未超过 12 个月,约占其持有冠致自动化股权总额 的 38.0589%),则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 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刘晓静承诺,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并且自其认购 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至发行上市之日起 72 个月内,累计转让的 股份数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新增股份的 70%。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 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事项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 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刘晓静担任科大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需按 3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与监管的要求进行转让。 江涛承诺,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 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事项的,则其实际可转 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237,8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29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616,1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0.773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8名,其中法人股东3名,自然人股东5名。 均为公司特定股东。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需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重大资产重组所获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持限售股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陆颖 10,033,273 2,508,318 2,193,274 上海禹和创业投资管理 2 8,313,283 1,662,657 1,356,642 中心(有限合伙) 3 张滨 4,299,974 1,074,994 369,974 4 颜丙军 4,299,974 1,074,994 261,974 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 5 2,215,547 843,214 843,214 (有限合伙) 4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旭强投资中心 6 738,512 281,070 281,070 (有限合伙) 7 刘晓静 30,689,441 21,482,609 0 8 江涛 309,994 309,994 309,994 合计 60,899,998 29,237,850 5,616,142 注: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管 75%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2、公司董事陆颖先生重大资产重组所获股份10,033,273股,其中该部分股份已被质押 冻结7,839,999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08,318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93,274 股(10,033,273-7,839,999=2,193,27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的315,044股处于质押冻结 状态,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因其无限售流通股已超过所持总股份的25%,故其中 220,000股解除质押冻结后将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其余95,044股在解除质押冻结后可 上市流通。 3、公司监事张滨先生重大资产重组所获股份4,299,974股,其中该部分股份已被质押 冻结3,93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74,994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69,974 股(4,299,974-3,930,000=369,97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的705,02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可上市流通。 4 、 颜 丙 军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所 获 股 份 4,299,974 股 , 其 中 该 部 分 股 份 已 被 质 押 冻 结 4,038,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74,994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1,974股 (4,299,974-4,038,000=261,97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的813,02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5、禹和创投重大资产重组所获股份8,313,283股(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禹和 创投重大资产重组所获股份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4,156,642股),其中该部分股份已被质 押冻结2,8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62,657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356,642股(4,156,642-2,800,000=1,356,64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的306,015股处于 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6、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刘晓静先生于2019年1月22日离任,并于2019年1月25日进行了离 任申报,按照相关规定,监事离任申报后半年内(2019年1月25日-2019年7月24日),不得 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482,609股,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 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量为0股;同时本次解除限售股部分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解锁的股份在其离任满半年并 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578,680 47.35% 220,000 29,237,850 314,560,830 43.3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59,700,408 22.01% 220,000 159,920,408 22.04% 首发后限售股 174,767,272 24.08% 29,237,850 145,529,422 20.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9,111,000 1.26% 9,111,0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2,108,510 52.65% 29,017,850 411,126,360 56.65% 三、总股本 725,687,190 100.00% 29,237,850 29,237,850 725,687,190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