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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9-09-2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与
安徽科大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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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晓漫                  蒋   敏                 毛时法




                                                    2019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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