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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7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30Z12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1]230Z1232 号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1]230Z112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是科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
上对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科大智能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大智能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科大智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科大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1
   (此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容诚专字[2021]230Z123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方长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张池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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