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27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30Z130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3
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1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30Z1302 号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编制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大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大智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大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大智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
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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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大智能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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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容诚专字[2021]230Z130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方长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张池
2021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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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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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目前公司已经
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控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部门层面都已建立
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提高了公司的经营质量与管理效率。公司按照风
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28家子公
司,共29家。公司拥有24家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
公司性质 公司名称
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烟台科大正信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永乾机电有
限公司、上海冠致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科大医康(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科大智造(上海)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烟台正信电气有限公司、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伟自动
全资子公司
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永乾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武汉永乾自动化有限公
(24家)
司、合肥永乾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乾
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钜岭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天津伟创达自动化技
术有限公司、冠致工业自动化(意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冠致工业自动化(德
国)有限公司、华晓精密工业株式会社、上海泗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泾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合肥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宏达电气有限公司、浙江新余宏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4家)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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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环境
⑴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在管理层领导下的经营团队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各会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
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
使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负责内控制度建立与
健全;公司管理层负责内控体系的日常运作;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
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
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⑵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了包括战略运营部、总裁办、IT流程部、行政服务部、业务支持部、
人事服务部、经营分析部、资金税务部、会计核算部、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部、
审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各个职能部门均能遵守公司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在管
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
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⑶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
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
性、合法性做出客观评价,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踪整改,确
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⑷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和专业
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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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通过员工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
员工能力素质,增强了员工的创造性和公司的凝聚力,为公司良性发展提供了人
力资源保障。
⑸企业文化
公司未来将始终秉承“智能科技、智慧未来”的愿景和使命,顺应科技发展趋
势,为各行业客户打造创新的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助力传统生产模式,推动
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智慧生活。
为全面宣传贯彻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努力打造企业和员工的共
同价值观,公司精炼出“梦想、创新、共生、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员工的信
心和责任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树立公司的整体形象,保证公司运营
的健康和稳定。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制
度》、《内审部审计工作程序》、《离任审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较
为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
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⑴控制措施
①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
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重大交易事件,如收购、兼并、投资、增
发股票等,需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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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③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产使用管理工作体系,对货
币资金、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并且将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
行明确,保障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④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
现信息化,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⑵重点控制活动
①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核、下达、执行和控制等各部
门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全面预算管理
贯穿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
的重要途径。公司将继续完善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效用。
②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员工
各项考核指标及其权重,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同时也会针对考核中重复
出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进行绩效诊断,寻找持续有效的改进方法,
以达到有效激励员工、提高整体业绩的目的。
③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按照《担保
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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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其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④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
限、信息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平等、
自愿、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⑤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明确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作
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⑥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
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以前年度所募集资金已于今年使用完毕。
⑦合同管理控制
公司设有法律事务部,修订了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
并加强了对相关印章的管理。通过推广合同范本,强化合同评审以及在授权、合
同签订、履约监控、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积极跟进,提高了公司合同管理水平,有
效防范了公司法律风险。
⑧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
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
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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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监督控制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等规
章制度。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长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审计工
作。审计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
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审
计的一般性处理决定由公司审计主管领导批准下达,重大处理决定由董事长批准
下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1% 5%≥潜在错报≥1% 潜在错报>5%
潜在错报
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0.2% 0.5%≥潜在错报≥0.2% 潜在错报>0.5%
潜在错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
未构成重大缺陷、
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的,可以认定为
重要缺陷标准的
定性标准: ①公司未建立反舞弊 重大缺陷:①公司
其它财务报告内
机制;②公司关键控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
部控制缺陷。
活动缺乏控制程序;③ 管理人员的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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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建立风险管理 行为;②控制环境
体系;④公司会计信息 无效,可能导致公
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司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③注册会计
师对公司财务报
表出具无保留意
见之外的其他三
种意见审计报告;
④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的对外财务
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
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缺陷造成损失 合并报表净资产总
定量标准:缺陷造成损失
<合并报表净 额的 1%≤缺陷造成 缺陷造成损失≥合并报
对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损失<合并报表净 表净资产总额的 5%
影响程度
1% 资产总额的 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的,可以认定为重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要缺陷:①公司或 ①缺乏决策程序;②决
主要领导违规并被 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处罚;②违反内部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
未构成重大缺
控制制度,形成较 违法、违规被处以重罚
陷、重要缺陷
大损失;③关键岗 或承担刑事责任;④高
定性标准: 标准的非财务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报告内部控制
重;④重要内部控 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
缺陷。
制制度或系统存在 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
缺陷,导致局部性 度体系失效,给公司生
管理失效;⑤内部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控制重要或一般缺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陷未得到整改。 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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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核查、
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告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已完成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的整改工作。2021 年度,公
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将内控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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