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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
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明松先生、姜耀东先生、汪婷婷女
士、任雪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晓漫先生、吕勇
军先生、卢贤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
等,我们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我们认为其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根据上述3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我们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第七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有独立董事所
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7名
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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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程序合法、合规,充
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确
定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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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晓漫                 蒋   敏                  吕勇军




                                                    202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