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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
来发展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己基本建立健全,能
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
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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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590.05万元,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相关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
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
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资产置换的事项。

    3、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
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泾申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泾申”)及皖投智谷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皖投智谷”)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经各方共同协商,公司同意机器人公司以
自有资金按照20%持股比例以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上海泾申、皖投智谷各
提供500万元借款。上海泾申、皖投智谷的其他股东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同等条件按照80%持股比例各提供2,000万元借款。所投入资金将作为启动资金
用于上海泾申及皖投智谷项目的开发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机器人公司已
分别向上海泾申及皖投智谷各提供100万元,合计200万元借款。

    2021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468.25万元。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科大智能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能物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5,125.50万元,与关联方上海英同电气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同电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1,416.02万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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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福装备”)及其控股公司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536.28万元,与关联方上海赛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赛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96.64万元,与关联方上
海赛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
59.36万元,与关联方皖投智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34.44万元。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五、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
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暂定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与智能物联、英同电气、捷福装备、上海赛虔、Bluewrist
Inc.、上海赛卡、皖投智谷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关
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
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
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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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
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坏账核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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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晓漫                   吕勇军                   卢贤榕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