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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科大智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科大智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共26家。

    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烟台科大正信电气有限公司、上
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冠致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
限公司、科大医康(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
司、科大智能科技(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科大智造(上海)装备技术有限公
司、烟台正信电气有限公司、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伟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永乾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武汉永乾自动化有限公司、
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钜岭工业自动化
有限公司、天津伟创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冠致工业自动化(意大利)有限公
司、冠致工业自动化(德国)有限公司、华晓精密工业株式会社。

    控股子公司:江苏宏达电气有限公司、合肥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念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内控控制
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了更新与完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
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形成了权责明确、相
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关系。

   (2)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建立了包括事业群(BG)、证券投资部、企
管中心(总裁办、战略运营部、流程IT部、行政服务部)、人力资源中心(业务
支持部、人事服务部、企业大学)、财经管理中心(经营分析部、资金税务部、
会计核算部)、研究院、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基建工程部等在
内的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职能互相衔接,形成了完
善、协调的内部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公司设有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
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财务情况及其它重大事项
进行审计、监督和核查,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踪整改,确保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人力资源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考核、培训、晋

                                     2
升、工薪、请(休)假、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
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建立
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各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合理的用人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
任能力并强化其职业操守,通过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保持企业的生存、发
展和创新能力。

    (5)企业文化

    公司未来将始终秉承“智能科技、智慧未来”的愿景和使命,顺应科技发展趋
势,为各行业客户打造创新的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助力传统生产模式,推动
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智慧生活。

    为全面宣传贯彻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努力打造企业和员工的共
同价值观,公司精炼出“梦想、创新、共生、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员工的信
心和责任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树立公司的整体形象,保证公司运营
的健康和稳定。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制
度》《内审部审计工作程序》《离任审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系
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
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①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
                                   3
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重大交易事件,如收购、兼并、投资、增
发股票等,需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
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③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产使用管理工作体系,对货
币资金、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并且将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
行明确,保障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④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
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
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
信息化,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重点控制活动

   ①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核、下达、执行和控制等各部
门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全面预算管理
贯穿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
的重要途径。公司将继续完善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效用。

   ②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员工
各项考核指标及其权重,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同时也会针对考核中重复
出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进行绩效诊断,寻找持续有效的改进方法,
以达到有效激励员工、提高整体业绩的目的。

   ③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按照《担保
                                   4
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其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④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
限、信息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平
等、自愿、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⑤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作
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⑥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
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
用,2021年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专项资金6.26亿元,投资者全部以
现金认购公司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款项已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8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5
   ⑦合同管理控制

   公司设有法律事务部,修订了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
并加强了对相关印章的管理。通过推广合同范本,强化合同评审以及在授权、合
同签订、履约监控、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积极跟进,提高了公司合同管理水平,有
效防范了公司法律风险。

   ⑧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
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
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4、内部监督控制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等规
章制度。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长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审计工
作。审计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
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审
计的一般性处理决定由公司审计主管领导批准下达,重大处理决定由董事长批准
下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6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1%            5%≥潜在错报≥1%        潜在错报>5%
            潜在错报
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0.2%          0.5%≥潜在错报≥0.2%    潜在错报>0.5%
            潜在错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可以认定为重
                                                                         大缺陷:①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舞弊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为;②控制环境无
                                                 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效,可能导致公司
                         未构成重大缺陷、        ①公司未建立反舞弊机
                                                                         严重偏离控制目
                         重要缺陷标准的其        制;②公司关键控制活
定性标准:                                                               标;③注册会计师
                         它财务报告内部控        动缺乏控制程序;③公
                                                                         对公司财务报表出
                         制缺陷。                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
                                                                         具无保留意见之外
                                                 系;④公司会计信息系
                                                                         的其他三种意见审
                                                 统存在重要缺陷。
                                                                         计报告;④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的对外
                                                                         财务报告和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合并报表净资产总
定量标准:缺陷造成
                       缺陷造成损失<合并        额的 1%≤缺陷造成   缺陷造成损失≥合并报
损失对合并报表净资
                       报表净资产总额的 1%       损失<合并报表净    表净资产总额的 5%
产总额影响程度
                                                 资产总额的 5%




                                             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的,可以认定为重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要缺陷:①公司或   ①缺乏决策程序;②决
                                            主要领导违规并被   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处罚;②违反内部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
                                            控制制度,形成较   违法、违规被处以重罚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
                                            大损失;③关键岗   或承担刑事责任;④高
定性标准:         要缺陷标准的非财务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重;④重要内部控   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
                                            制制度或系统存在   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
                                            缺陷,导致局部性   度体系失效,给公司生
                                            管理失效;⑤内部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控制重要或一般缺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陷未得到整改。     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核
查、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
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已完成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的整改工作。2022年度,公司
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
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将内控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科大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
 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

                                        8
、监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阅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科大智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元证券认为:科
大智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较为健
全、有效、可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科大智能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自哲               王   凯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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