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需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晓漫 吕勇军 卢贤榕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