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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明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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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3,793,120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4.8376%。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1,156,153
股。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2,636,967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4.689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156,153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48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
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738,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反对5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1,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5.2811%;反对 54,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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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733,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
反对5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5,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6,29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8227%;反对54,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89%;
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900,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6%;
反对892,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22.8257%;反对892,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和从灿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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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