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11-10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
相关标准的说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公司”)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关于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之规定,本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涨跌幅计算过程如下:
北京君正 创业板指数 半导体(Wind)指数
日期
(300223)(元/股) (399006)(点) (886063)(点)
2018 年 10 月 15 日 18.18 1,250.22 1,547.65
2018 年 11 月 9 日 18.52 1,322.83 1,638.50
涨跌幅 1.87% 5.81% 5.87%
公司 A 股股票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 1.87%。在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价
在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 3.94%;
在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 4.0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
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